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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欧宝体育最新登录网址    发布时间:2024-09-09 12:57:4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滕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之物质基础,为更好地发挥矿产资源对滕州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统筹谋划好“十四五”期间滕州市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矿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山东省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枣庄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滕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大目标》《自然资源部关于全方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作业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方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鲁自然资字〔2020〕47号)等规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编制《滕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对省、市规划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是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滕州市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抓手。涉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滕州市地处山东南部,面积1495平方千米,户籍人口约176万,是山东省人口最多的县级市。滕州地处鲁中南山区的西南麓延伸地带,东与山亭区毗邻,南与薛城区交界,西与济宁市微山县相连,北和济宁市邹城市接壤,区位优越,古有“九省通衢”之称,京沪铁路、京台高速公路和京沪高速铁路、104国道穿境而过,京杭大运河纵贯区内,水路有京杭大运河,交通便利。滕州历史悠远长久,文化灿烂。古为“三国五邑之地,文化昌明之邦”,今是全国百强县,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百强县中前列。

  2020年,滕州市经济总量稳步提升,实现生产总值(GDP)753.0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7.96亿元,增长2.1%;第二产业增加值339.16亿元,下降4.4%;第三产业增加值335.93亿元,增长7.1%。三次产业体系为10.4:45.0:44.6,分别拉动GDP增长0.2、—2.1、2.9个百分点。全市生产总值增长5.5%,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7615元、17740元,增长6.5%、7.9%。滕州市矿山企业2020年矿业总产值为753,412.74万元,矿业从业人数23236人。

  1.矿产资源概况。截至2020年已发现矿产30余种,矿产地70余处,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煤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和冶金用白云岩4种,为滕州市优势矿产。区域成矿条件构塑了滕州矿产资源的鲜明特征—煤分布于西部平原区,赋存于石炭—二叠系煤系地层。石灰岩分布于东部低山丘陵区,赋存于寒武—奥陶系地层中。

  2.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现状。截至2020年底,已完成1:20万区域地质测量,1:20万环境地质调查,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50万工程地质调查,1∶5万—1∶100万区域航磁测量,1∶2.5万—1∶5万区域航磁测量,1∶5万—1∶20万区域重力调查,1:20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截至2020年底,滕州市开发利用的矿产有煤、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3种。矿山企业共19个,其中煤矿15个、水泥用灰岩矿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2个。2020年度开采量分别为1057.38、733.10和295.92万吨。煤炭回采率平均89.91%,水泥用灰岩开采回采率平均98.5%,建筑石料用灰岩回采率平均99%。

  4.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与恢复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市形成采煤塌陷面积约86973.06亩,其中已稳沉81136.95亩,已治理面积67892.29亩(其中政府责任主体面积4165.89亩,企业责任主体面积63726.40亩)。完成破损山体治理项目12个,对54座山体纳入保护山体名录并立桩界定范围和责任主体。

  5.绿色矿山建设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6家矿山企业已纳入全国和省级绿色矿山名录,其中全国绿色矿山名录2家,省级绿色矿山名录4家。3家露天开采矿山已全面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10家煤炭矿山于2020年10月完成了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并参加了第三批省级绿色矿山遴选,成功申报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上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以来,滕州市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1.基础性地质工作得到加强。紧密结合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需求,全面完成辖域内应急供水水源地勘查、南四湖上游流域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地热及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地质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有序,煤矿、建筑石料矿产最低开采规模进一步提升,矿山规模结构一直在优化,大、中型矿山比例进一步提升,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24个减至2020年的19个。

  资源利用方式持续转变,研发技术推广取得良好成效,与2015年相比煤炭的开采回采率由88.49%提高到89.91%,水泥用灰岩开采回采率由98%提高到98.7%。废石、尾矿等再利用成效显著,矿产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

  3.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绿色矿业发展成效显著。完成采煤塌陷治理面积67892.29亩,破损山体治理项目12个,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正在按照实施方案稳步推进。

  4.有一定的问题。历史遗留的采煤塌陷区治理修复任务重,废弃矿山环境治理还没完成,资金落实是困扰治理修复的关键性因素。城乡发展所需的大宗建筑材料矿产的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交织。

  “十四五”时期,滕州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全市经济将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有变、变中趋优之发展形态趋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对矿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1.碳减排与煤炭支柱产业的矛盾相互交织。滕州矿业经济以煤炭开发利用为支柱,矿业总产值巨大,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资产金额来源;而矿业水泥用石灰岩也是传统产业中碳排放较高的密集产业。实现碳中和既要严控煤、水泥灰岩高耗能企业新增产能,优化存量产能,又要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驱动产业增长,全力发展新型绿色低碳经济,推进产业体系调整和升级,降低工业产业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逐步实现经济稳步的增长和碳排放的脱钩,这对滕州经济发展是重大考验。

  2.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是高水平发展之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全方面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利用效率,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矿山智能化水平,在“双循环”格局下,积极扩大经济供需内循环,以滕州区位优势,做好煤、建材面向国家、面向江皖的文章,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强节能减排,提升尾矿、废石等固体废弃物的有效处置与综合利用水平,延长产业链,加强产品高端化、精品化、差异化发展,是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3.矿业绿色发展提升到生态文明建设新高度。正确地处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解决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发挥滕州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的引领作用。

  4.高质量发展需加强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立足效能提升,服务改革发展,提高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矿产资源管理方式转变。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绿色生态发展新理念,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优化矿产资源结构与布局,实施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提高产业链建设的精准度,推进矿业绿色转型发展,重点聚焦矿业智能化、绿色化,实现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承载力为矿产资源开发底线,创新绿色矿业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矿业和矿业循环经济,引领带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倡导绿色勘查开采,从源头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2.布局优化、结构调整。严格落实省市级规划,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时空布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矿种,实行区域差别化、矿种差别化管理。优化矿山规模结构,转变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承载力相匹配,形成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

  3.科技创新,系统发展。坚持科技兴矿,科技管矿,全局谋划,整体推进。推进智慧矿山建设,优化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完善矿产资源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矿产资源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矿业的持续发展。

  4.市场配置、公平竞争。充分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准确掌握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培育公平高效规范的矿业权市场,确保市场配置与管理改革相衔接。

  1.2025年目标。落实上级规划安排部署在滕州市的地质矿产调查与矿产勘查项目,做好项目监管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度提高,至2025年,矿山数量控制17家,大中型矿山的比例不低于90%。矿产资源开发总量约2800万吨左右,其中煤炭1300万吨左右,水泥用灰岩60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用灰岩900万吨左右。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全面建成,2025年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矿山地质环境历史遗留问题基本修复治理,绿色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2.2035年展望目标。展望2035年,矿产资源深加工将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力,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矿业开发规模集聚效应,洁净煤生产、煤变气、非金属开发产业链延长、高的附加价值产品如泉之源,矿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协调一致。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全面形成,矿产资源管理更趋完善,建立起绿色、安全、创新、协调的矿产资源保障体系。

  落实国家和省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战略,围绕鲁南三大经济圈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的策略,服务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强化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支撑作用,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根据成矿地质条件、资源分布特点,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优化勘查开发区域布局,促进资源产业基地、规划矿区、重点勘查开采区建设。

  落实国家能源资源发展的策略,结合滕州市实际,确定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

  重点勘查的矿种,加强财政资产金额的投入,提供更多基础地质资源信息,优先探矿权投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勘查。重点开采矿种,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严格按照规划区块设置投放采矿权,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严格规范矿业权人准入条件,提升勘查开采质量和水平。

  限制勘查开采矿种,除严格矿业权人准入条件外,依据资源供需形势,对其开采总量进行调控,同时严格日常监管,保护生态环境。

  根据本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和产业布局,以矿产资源为基础,依靠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做好煤炭和建材产业,形成功能明确、资源配置合理、集约高效利用的区域矿业布局。

  1.煤炭资源产业区。分布范围为西部滕州煤田,依托资源优势,有多家煤电及煤化工企业,区位和经济优势明显。

  优化生产布局,调整产业体系,着力延伸煤炭工业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与资源利用率,实现减煤增效。

  调整单一的以原矿为主的矿产品结构,形成煤、气、电、新能源和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生产体系,以煤气化、煤焦化为主攻方向,以煤电二次能源转化为重点,按照节能减排的要求,推行煤炭脱硫、洁净煤技术,积极开展节能技术创新。以高品质煤炭深加工提高附加值,深化洁净煤生产,发展煤气化、煤化工产业,形成规模化煤化工基地。

  2.建材资源产业区。滕州东(北)部水泥用灰岩矿和建筑石料灰岩矿是重要的建材生产基地,充分的发挥建材资源优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老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和生产水平,按集团化、基地化要求扩大重点企业经济规模,突出发展高强度特种水泥和建材资源的产业链建设。

  建设以水泥—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一体化为主业的大型专业建材加工、生产、展销基地。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力度,以科学技术创新为手段,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矿业产业,推广先进生产的基本工艺,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保护地质环境和地貌景观的长效机制,全面推动绿色矿业发展。

  落实省、市规划确定的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市级审批发证的开采规划区块,按照“整合利用、采治结合”的原则,优化布局,科学划定重点开采区,明确区内采矿权投放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等要求,推进矿山集约化、规模化、规范化、绿色化和效益最大化。

  落实市规划重点勘查区1个。滕州市地热资源重点勘查区:面积220.77平方千米。

  管控措施:财政资金优先向重点勘查区内项目倾斜,积极地推进探矿权市场建设,引导社会资金风险投资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加强绿色勘查;探矿权实行重点监管,严格勘查合同管理,推动精细勘查,实现找矿突破。

  落实省规划重点开采区2个。为山东枣庄市滕州市石灰岩重点开采区和山东枣庄市滕州市隔山矿区白云岩重点开采区,其中山东枣庄市滕州市石灰岩重点开采区面积7.51平方千米,隔山矿区面积14.68平方千米。

  管控措施:在稳定资源供应的基础上,重点开采区要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合理设置并优化布局,提升绿色矿山建设水平,推广示范绿色矿业经验,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益化发展。区内采矿权以招标竞争方式获取,按照“谁开谁治、边开边治”的原则,夯实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土地复垦的主体责任,保护环境。

  落实市规划勘查规划设置区块3个,枣庄市滕州市滨湖地区地热普查,面积19.84平方千米;枣庄市滕州市柳泉地区地热普查,面积63.34平方千米;枣庄市滕州市龙泉地区地热普查,面积116.98平方千米,投放时序为2022—2025年。具体投放时序以市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缓急进行投放。

  管控措施:探矿权人应严格按招拍挂牌出让的方式来进行登记,严格按勘查合同开展工作,落实勘查施工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和实施环境承载力评估,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

  落实市规划开采规划区块1个,为滕州市隔山矿区冶金用白云岩矿,面积0.3378平方千米,投放时序2022—2024年;规划新设置开采规划区块2个,为滕州市马鞍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滕州市护子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面积0.3869平方千米,投放时序2022—2024年,具体投放时序以实际投放为准。

  管控要求:开采规划区块投放要考虑矿种开发总量调控、采矿权总数控制、重点开采矿种、划定的重点开采区及下一步的开发利用布局等要素,依据市场需求,有计划投放采矿权。采矿权投放时严格落实规划区块划定的范围,不得变更规划区块确定的开采主矿种,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严格采矿权出让监管,采矿权出让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来进行。矿业权人按绿色矿山规定要求做到合理开发。

  1.基础性地质调查。落实省规划部署,开展1:5万滕州市幅、官桥幅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开展应急供水水源地勘查,南四湖上游流域(滕州段)地质环境调查评价,为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地质依据。

  2.矿产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展滕州地区地热及浅层地温能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摸清家底,开展冶金(熔剂)用白云岩、高的附加价值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工作。

  按照“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清洁利用”的要求,落实省市规划,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合理调控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合理设定预期性总量。

  1.开采总量管理。实施开采总量管理,合理进行开采布局,强化矿山资源量动态管理和矿山产能管理,禁止矿山超生产规模开采。统筹调整砂石资源供给,稳定矿产品价格,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矿山效益,提升砂石资源保障能力,落实煤炭“去产能”及采深超千米冲击地压退出政策,落实省年度开采总量指标。调整产业体系,转换煤炭开采利用方式,促进洁净煤生产、煤变气工艺进程。

  固体矿产资源主要矿产开发总量调控约2800万吨左右,其中煤矿1300万吨左右、水泥用灰岩600万吨左右、建筑石料用灰岩900万吨左右。开采总量为预期性总量调控指标。

  2.矿山数量。新设矿山一定要满足省和市矿产资源总体设计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矿床)储量规模相匹配,资源储量达不到设置条件和合理经济服务年限要求的不予设置和审批。引导矿山企业实施兼并联合,整合煤矿矿山数量,提高集约化、规模化开采能力。矿山数量控制在17家,形成以大型矿山主体、集约规模开采的矿业新格局。

  新建建筑石料矿山规模一定要达到大型以上。制定现有小型矿山整合提升或到期关闭政策,引导矿山企业实施兼并联合,推动矿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聚,推进大型矿业集团建设,培育产业集群。逐步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到2025年底,全市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90%。

  加强政府引导,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学管理模式,严格执行“三率”考核,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共伴生矿产资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明显提高,推动本地矿业公司参与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矿业集团。煤矿企业积极推广膏体充填、煤矸石井下充填置换煤、薄煤层综采等技术,实现煤气化、煤液化和煤焦化,提高资源回收率、减少地表沉降。

  露天开采的非金属矿山必须严格实行台阶式开采和作业规范。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积极推行“整体出让、整体开发”模式,积极培育和发展大型砂石资源生产基地,提升规模化开采水平,发展壮大机制砂石企业。有粉尘污染的非金属矿产品加工必须进厂房封闭除尘作业,生产环节一定要达到安全、环保、运输等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

  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关键技术为中心,加大科学技术创新力度,鼓励企业面向自身需求和发展需要,提升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重点支持矿业发展迫切地需要解决的关键、共性、配套、关联度大的技术和有利于提高竞争力的高的附加价值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升级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工艺、技术装备,增强精深加工矿产品生产能力,促进矿业产业链现代化。

  加快融入网络经济,提高劳动力素质,高效利用矿产资源,逐步实现矿山企业“互联网+”的物联网运行模式。

  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标准。规划期内,新建矿山生产规模不低于:建筑石料用灰岩100万吨/年且矿山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冶金(熔剂)用白云岩50万吨/年,地热不低于3万立方米/年,其他矿种新建矿山生产规模按省规划确定的最低开采规模要求执行。

  绿色勘查:执行山东省《绿色勘查规范》及《山东省绿色勘查技术方面的要求(试行)》要求,全过程实施绿色勘查。

  开采规模条件:须满足最低开采规模及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建设须符合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原则。

  技术经济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开采方法、加工(选洗)工艺及相关设备一定要符合规划限定要求,达到科学、先进、合理的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绿色矿山建设:依据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条件,严格矿山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用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各项活动,确保矿山实现资源合理开发、环境保护与社会和谐。

  生态保护修复:一定要符合《滕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生态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措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与矿山建设同步实施。

  统筹做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新建露天矿山要合理划定开采范围,做到最低开采标高与旁边的环境相适应,治理范围与矿区范围统筹一致,对可以整体开采的,不得分割划界,不宜整体开采的,原则上沿等高线划定矿权范围。实施采矿终了效果管控制度,合理确定开采方式和修复模式,纳入采矿权出让公告,实行前置管理和过程管控。将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一并统筹编制,须结合矿区周边人文、生态产业等布局,科学规划采矿终了预期效果,推行“整体开发”“多阶缓坡”“一坡到底”等开采新模式。采、选工艺及设备必须科学、先进,“三率”指标需达到规定要求,对具有使用价值的废石、剥离物等要综合开采、综合利用。

  按照政策引导、地方主体、突出特色、创新驱动、示范引领的原则,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优化矿山布局,调整矿业产业体系,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方面推进绿色勘查,统筹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创新绿色发展管理机制,按照《山东省滕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推进滕州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将滕州打造成资源型城市在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煤炭资源开采高效化、技术装备智能化的展示区,非煤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化、矿地和谐模范区,矿产资源管理创新的先行区,引领带动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

  扎实推进山体保护,合理规划利用山石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将市域内54座山体纳入保护名录,一级保护山体名录26座,二级保护山体名录28座,对山体保护进行勘测设桩工程界定。

  1.总体思路。绿色矿山建设,以实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发方式科学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的基本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有序推进、分步实施,构建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相协调的矿山发展模式。

  2.目标任务。规划期内,新建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制定了绿色矿山建设的时间表和建设路线图。鼓励并引导矿山整合重组,拉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的附加值和产业带动力,打造一批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优良的品牌企业。

  3.组织方式与进度安排。以市政府牵头,成立全市绿色矿山领导小组,建立市、镇(街道办)、企业三方联动机制。以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标准为引领,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服务单位技术指导,制定和完善“十四五”期间全市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考核及监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以矿山企业为主导,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确保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到2025年,全市所有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且持续保持并逐渐完备,精益求精。

  (1)加强技术创新及政策引导,大力提升矿产资源绿色开采水平。创新研究制定绿色矿山激励约束新机制,积极出台鼓励矿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攻关的政策。

  (2)加强矿山企业绿色生产规范化管理。用“绿色技术”改造矿产开发利用产业,强化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推动矿业发展向效益型、集约型和生态型转变,建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

  (3)加大财政专项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力度。对达到绿色矿山条件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优先配置矿产资源和提供用地、给予矿业权人税费减免、金融信贷优先安排等政策。

  (4)加强绿色矿山监督管理。建立长效绿色矿山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矿山环境监视测定系统,充分的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建成集矿山环境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分析、处理和发布为一体的网络系统,实现矿山环境动态监督管理。

  1.新建矿山。严格矿山准入条件,新建矿山一定要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坚持源头预防,督促矿山企业科学编制并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原则,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

  2.生产矿山。落实“边开边治”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严格执行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占损土地进行治理恢复,加强矿山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矿产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废弃矿山。将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和问责体系,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模式。查清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底数,总结治理经验,科学制定修复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历史遗留矿山治理。

  至滕州市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项目完成,辖域内所有矿山全部建成绿色矿山,对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资源型城市滕州将成为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三区城市),即矿产资源管理创新的先行区、煤炭资源开采高效化和技术装备智能化的展示区、非煤资源开发利用集约化的矿地和谐模范区。

  具体做法为:优化勘查开发布局、促进矿业产业体系调整、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整体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积极探索矿地和谐发展新途径、建立发展绿色矿业工作新机制。

  1.目标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发布后,要分解落实《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对财政出资安排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等重点项目,按年度实施计划安排,推进项目落地落实,并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年度计划。加强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重点项目实施的规划审查,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充分的发挥管控作用。

  2.责任考核。健全规划实施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及规划执行年度考评制度,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等,强化措施,完善落实机制和监督检查。

  3.评估调整。实施矿产资源规划评估,加强《规划》落实情况的调研、监测、统计和分析,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作出调整完善规划实施工作安排。

  建立调整机制。规划调整需有充分的依据,并对调整内容做监测评估和科学论证,提出调整的意见建议;《规划》的调整,应当向批准机关提出调整申请,经批准机关同意后生效。

  4.监督检查。职能部门要履行矿产资源规划的管理职能,建立规划实施监督检查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强化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强化检查措施,发现不符合规划的,及时予以纠正或查处,确保《规划》全面细化落实。

  5.信息化建设。完善规划实施管理的动态监测、评价、预警技术。充分的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监测系统提供的监测数据,建立并完善规划实施监测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市范围和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对规划实施进行评价和判断,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衔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规划实施。

  2.完善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工作体系,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管理责任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经费保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矿业勘查开发。鼓励地方矿业权出让收益分成部分统筹用于本地区矿产勘查开发活动。探索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激励奖励机制,研究制定资源、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和优惠政策,定期开展绿色勘查、绿色矿山评优表彰,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3.加强宣传引领。矿产资源规划经批准后,予以公告。加强本《规划》宣贯,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规划的认知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矿产资源服务保障,并接受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积极组织并且开展相关培训指导,及时分析规划编制、实施及监测评估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凝聚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共识与合力,为规划编制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